婚姻不成立的几种情形包括哪些?
温州瓯海律师
2025-06-12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,婚姻不成立的情形包括:1.重婚,即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的情况下,又与他人登记结婚,或者与已有配偶之外的其他人登记结婚。2.近亲结婚,即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的婚姻。3.有未履行的义务,指男方未满二十二岁,女方未满二十岁登记结婚。4.虚假情形,如基于欺骗、胁迫等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况。这些情形违反了法律对婚姻的基本规定,因此在法眼中不被视为有效婚姻关系。若发现上述情况,受影响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百二十三条:男方未满二十二岁,女方未满二十岁的,不得结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(一)重婚;(二)近亲结婚;(三)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并以欺骗手段隐瞒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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